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关于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5点击次数:603次

各位考生:

  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关于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第三批)》的要求,我院将于近期开展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

2024年8月1日-8月2日(8:30-12:00,14:30-17:00)

2.地点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西湖院区教研楼2楼225(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666号)

3.联系人:刘老师 王老师 张老师

4.联系电话:0791-86221952

、所需材料

(一)全部报名材料的原件,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如下:

1.《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应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需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培证明。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7.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8.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需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原件参加,未提供原件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发现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相关部门同意自行报考,直接取消资格。

3.现场资格复审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关于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2)方可进行资格审查,且《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应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需本人手写签字。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凡隐瞒或谎报工作经历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录诚信档案。

6.《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编制外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考核方案》等相关通知将后续在我院官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7月25日

Baidu
map